江财工〔2021〕7号
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:
根据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市场监督管理-食品抽检及监管)的通知》(粤财工〔2020〕227号),现下达2021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市场监督管理-食品抽检及监管),具体项目、金额、科目及绩效目标见附件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将该资金编入你局部门预算,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。
二、请按照《江门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审批权限规定(修订稿)》(江府〔2019〕27号)有关规定,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按程序报批后报我局。
二、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,完善绩效目标管理,会同本地区主管部门确定本地区以及明细项目的绩效目标。同时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,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。
附件:1.2021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市场监督管理一食品抽检及监管)分配情况表
2.2021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市场监督管理一食品抽检及监管)明细分配表
3.绩效目标表(食品抽检及监管)
江门市财政局
2021年1月28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印发